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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(暂行)

来源:合肥工业大学图书馆      [作者:txlgbgs2]      [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31日 14:48]      [点击量:688]

    

       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健全党总支工作制度,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全委会议事规则(修订稿)》,结合图书馆实际,制定本规则(暂行)。

一、议事范围

党总支委员会领导图书馆的工作。议事范围包括:

1.传达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,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。

2.研究、提名下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人选;研究贯彻学校党代会决议、决定的意见。

3.讨论决定图书馆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、中长期发展规划、重要规章制度、重大工作方案和举措、文化建设以及其他重要党务工作。

4.讨论决定拟上报学校提任(聘)的部门主任、主管人选。

5.讨论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、决定的措施。

6.讨论决定其它重要问题。

二、参加人员

图书馆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,参加人员为总支委员;党总支秘书列席会议。根据议题需要,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

三、会议时间和组织安排

1.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如遇重大问题可由党总支书记召集随时召开。

2.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确定。会议议题实行一事一议。

3.图书馆党总支秘书负责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。一般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、地点、议题通知参加和列席人员;做好会议记录;协助图书馆领导班子督办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落实;向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总支委员传达会议决定的事项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党总支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能召开。对重大问题表决时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的方能生效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,会前本人要向党总支书记请假。

2.党总支委员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,了解、掌握和认真思考事关图书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、事业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,在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言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会议形成的决议、决定,全体委员及各有关部门、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。

3.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党总支委员会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问题,凡属应该保密的,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。违者应严肃查处。

4.党总支委员会在讨论时,如涉及与会人员的问题,本人应回避。